2014年5月9日 星期五

審議民主理論

審議民主理論提到審議民主包含了集體的決策過程,這個過程是由決策結果影響的人們直接參與,或是由他們的代表來參與。
其公平性不只是一人一票的平等,而是去除任何不正當干預審議過程的力量,每個人的發言都具有平等的地位。
我們必須留意審議民主的過程中,政府會將少數菁英的意見誤為公民意見, 公眾將媒體、特定團體或政治人物的議論誤為唯一的合理途徑 ,使最後決策並非真正有利於公眾利益
理論中的公民會議的理念,在台灣逐步茁壯,提到幾個部份:
共識會議、爭議性議題、志願公民、開放媒體採訪、由公民小組對眾人及媒體公佈報告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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